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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制定《民法》、《行政法》

浏览次数:1126次文章编辑:李敬民法学理论体系 李敬民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尽快制定《民法》《行政法》

  我国实施法制数十年,至今没有民法,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行政法,导致行政权是最高权利现象的产生,不仅破坏了社会秩序,更制约了社会的发展,因为在行政权无法受到制约时,所有的财产分配只能向权利倾斜,其他人只要没有权利或者没有机会同权利勾结,只能在财产分配中处于最不利的地位,例如农民进城工作不仅没有任何福利待遇,甚至连工资都得不到,更奇怪的是我国竟然出现总理为农民讨工资的现象,总理以下就没有职能部门可以为农民讨要工资吗,我国设置这么多的行政机构,是干什么的,都是用来欺负老百姓的吗,为什么农民工资就没有人管,是法律的问题!

  我国的行政法更是荒谬之至这不仅表现在几乎所有的行政法都是赋予行政机关无限权利的规范,更表现在行政权没有任何有效制约机制,更谈不上民意的升迁与罢免,因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是国家暴力机器的实际操作者,稍有不慎,就会有一大批对个别行政权利分子不满意的人受到伤害。

  建议尽快制定《民法》《行政法》

  目的只有一个,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包括人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在内的所有民事权利。限制、监督、保障包括行政、司法、国防、军事、国家安全等权利的透明实施,任何机关不得以保密为由拒绝监督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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