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
告诉大家一个大喜事。
有好事者预言:郑州市法学专家、自称社会保障法之父者领衔起草的中华崛起十方略中的部分内容将作为十八大三种全会的重要议题进行讨论:包括不仅限于:1、五级半政府改为三级财政政府,即国务院 省,市县 ,取消乡政府财政,取消原来行政公署财政,为取消行政公署一级的人员编制,取消乡镇政府人员编制做准备。 二 将人民法院垂直管理,人财物由中央财政负责 三 将社会保障垂直管理,社会保障支付责任有中央财政和社保基金负责。 四 将反贪 纪检 监察整合后垂直管理 五 人大权利回归 六 将民生作为地方政府政绩的重要 考核内容 产值不在作为考核的参数 七 允许部分地方酌情叫停计划生育 八 裁减公务员队伍 目标百分之五十 保证百分之二十 九 重新调整国际关系 不称霸,捍卫主权利益 十 允许特殊区域实行民主自治试验区建设 朋友们,高层所以重视十方略中的内容,是和网友的争相转发分不开的。 为此,我代表中华崛起十方略课题研究小组,谢谢大家,谢谢所有曾经关注过,转发过中华崛起十方略 的所有朋友,感谢关注社会进步的所有朋友。 朋友们,我们的前面的确有沟壑沙滩,但是,只要我们努力,我们的民族,就一定可以跟随世界潮流勇往直前。
再次给大家推荐这本书:
<中华崛起十方略> 主要内容:,
保障公众生存,公布官吏财产;取消户籍制度,淡化民族界限。
叫停计划生育,开放党禁报禁,递减政府级别;医疗社保垂直。 推行司法独立 允许嫖娼卖淫
强化区域自治,寻觅卫国军魂,遏制人种蜕化,培育百业巨人,。
整合权利碎片,大赦昨日奸臣,携手岳飞秦桧,重铸华夏金身。
开放中国经济,借道美元霸权, 寻觅九州福祉,谋求亚洲邦联,
有心做市长,做皇帝,做总统 做亚洲邦联主席的人不可不看。书敕福地,困惑必解,想推动社会进步的学子不可不读。
该书的电子文本:WWW.LAW168.NET
敬请关注一代法学泰斗李敬民关于中华崛起第二策
出击设防、呵护尖兵、开拓社会矛盾发泄场所
1、培养百业明星及勇士。人常说,车无头不走,鸟无头不飞,这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我们应该在各个行业都培养出一些明星和勇士,让这些人成为行业带头人。让那些会打的、会闹的、会说的、会笑的、会写的、会算的、会体育的、会运筹的、会开车的、会做饭的、有知识的、有技能的、有文化的、有耐力的、有奇异长相的(即使骂人骂的出奇,也应该有机会成为富翁的,政府不适合做的事情,可以让俱乐部做)统统的脱颖而出。其他就不用再说。目标-----凡有技能之长,都应该得到尊敬。 我国人的脑袋是比较聪明的,但聪明的脑袋没有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成果不多。建议设置有利规则,让勇敢的人走出去。冲锋的人不需要瞻前顾后,如何在自己的领域里走的更远就是这些领跑者第一需要完成的使命,出现问题由社会的其他部门逐步解决。不仅会促使产业发展,同时也会拉长产业链条,增加就业岗位。即使有了矛盾,也不是政府与百姓的矛盾。因为解决这些问题的人员不一定是政府人员。
2、组建百业龙头实体,使资本配置趋向合理,支持更多的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活动。如果说我国的现阶段贸易出口主要是靠低技术含量、劳动密集型产品和原材料型产品支撑的,那么,未来十年,我们完全有理由、有能力逐步改变这种局面,因为我们不仅拥有老祖先留下的聪明脑袋,拥有各个科目的基础人才,我们更应该注意到我国的民族精英后代已经遍布于世界的各个领域和部门。如果大陆人没有能力完成这种任务,我们可以把我们的侨胞请回来,甚至可以出重金聘请外国人的脑袋,帮助我们在十年内完成这一目标和任务。
3、培养信息收集人才,加强情报收集工作。利用情报了解有用信息,将世界先进文化成果作为我国文化发展的新起点。包括相关企业的管理、经营、科研成果信息。据说我国每年会花很多钱进口各类农作物种子,而种子培养是中国人最拿手的,为什么不可以派员学习种子培养,而必须进口种子呢。
我国很多人喜欢看谍战,其实谍战中的现象不是社会应该提倡的现象。但是,谍战宣传却培养了大批的谍战兴趣人才。建议把我国谍战兴趣人才输出到国外去,让谍战兴趣人员为我国的文明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4、重视规则的研究和设立:研究自己的劣势,利用法律、协议、哨卡、稽查对区域经济、地域空间、科研成果进行设防 。我们不能允许任何人实施走私、贩卖司法权、立法权、执法权、监督权、行政权以及经济、技术、商业、教育、科研等行业机密情报的行为破坏国内的市场保护机制。检讨我国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签署的所有国际公约和法律文本,对明显歧视或者不利于我国经济发展的条款重新提出讨论,引发部分国际领域里规则的新谈判。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在基本保护我国发展环境的态势中逐步妥协,有的问题不利于我国经济的起步性发展,就需要长时间的谈判研究,不能怕谈,更不能怕争端。比如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我国的人才少之又少,十年之内暂无可能成为知识产权输出国,那么,所谓的知识产权保护,其实就是对我国经济起步性发展的敲诈与掠夺。因为很多知识产权成果根本没有任何的复杂性和神秘性。比如一些软件,只要国内的一个人合法获得,那么,我们的民族就获得了该软件的全部使用权,其他人只要不以盈利为目的马上就可以复制。这,就是发展中国家生存的基本规则。当然,如果我们通过十年的努力,当我国知识产权输出和输入大体相当或者输出大于输入的时候,我们也会直接提出比现在更好的条款让其他的民族参与附和。为了保护国内的知识产权交易秩序,我们可以利用先进的国家知识产权制度先对国内的知识产权秩序进行调整,但绝对不能或者暂时不能在国际知识产权谈判中签署接受约束的文件,因为我们需要发展的空间,需要接受相应条款的过渡时间。至少要给我们3到5年的发展过渡时间,否则,我们不能签署这类文件。这就象成年人与儿童,如果让其在同样条件下赛跑会让成年人懈怠、让儿童绝望从而无法进行有秩序竞技的道理一样。从这一点上说,我们暂不签署知识产权的国际文件是对先进国家创造力的保护。我们是有功于知识产权富裕国家的,而不是应该受到谴责的一方。
为了应付目前知识产权相关公约对我国相对行业的制约,我们应该提出知识产权输出和输入平衡的问题。不允许知识产权单方倾销。因为我国也有很多知识产权没有受到保护,比如我国人力资源里有有没有知识产权,比如我国的出口产品里是否包含知识产权等等的问题都可以提出来。如果我们提出来的相关产权不被认定为知识产权,那么,类似于软件的产权我们也不应该承认是知识产权,至少不应该承认是价值连城而且具有无限价值的知识产权。
再比如,先进国家利用所谓的“优惠政策”掠夺甚至偷盗我国的人力资源,我国不仅没有提出过异议,甚至把打击的对象放到我国被盗窃的人力资源上。从理论上讲,人力资源根据利益的调整走向,合理流动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基本原动力。但是,作为国家人才防务来说,是不允许一些国家盗窃其他国家支出了很多培养费用后而无代价得到人力资源的。这个问题需要好好的研究,我们也可以设立规则,建议或者迫使人力资源盗窃国或者叫人力资源输入国付出相应的代价。特别防止人力资源输入区域侵害我国人力资源个体利益的案件发生。我国要设立法律研究所,专门研讨我国输出人力资源权益的保护问题,应对和防止人力资源输入的不利规则侵害人力资源输出区域的直接利益。
以商业领域为例:最近一个时期,我国一些出口产品受到国外规则打压的时候,居然没有一个法律工作者站出来讨论这些打压是否符合国际惯例,是否符合双方的协议精神,如果不符合,为什么不反击,如果符合,为什么要让外交人员抗议,简直把国家大事做儿戏。有中国的法律工作者为此害羞吗?有关部门能辞其咎否?!吃苦受害的还是我们国内的一些企业!这些问题已经到了非重视不可的地步。中国人那么多大学生失业,为什么不开发类似的产业链,让相应的大学生就业,保护国内的企业发展。
比如最近美国一些所谓的国家诈骗与银行破产,很可能就是美国的一个经济方略,目的就是利用规则侵害和玩弄我国的部分债权,这个问题至今没有引起高层注意,更谈不上对策的研究,这难道不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吗?别以为经济领域里没有战争,从国家发展的角度看,经济领域里的战争比炮火连天的战争更可怕,更能摧毁一个民族的经济地位。
以审判制度为例,尽管我国是成文法国家,由于没有实行判例入法制度,所以无法控制司法机关利用所谓的自由裁量权将同一类事件甚至是同一个事件仅仅因为司法审判机关不同甚至是同一个审判机关仅仅是业务部门不同就做出完全不同甚至是互相矛盾的结论。建议立即实行判例入法制度。将所有司法人员的意见公开,(目前实行的是司法人员意见保密制度,当事人和代理人无法查阅此类意见)让阳光来审查和限制司法人员的司法行为。
建立弱者或者上访者保护制度。对涉访案件或涉案弱者出现的问题采取陪审团制度与社会矛盾调和制度相结合的方法来解决,就是说在查明事实、确立案件是非标准的基础上,对弱者进行慰抚,涉及国家和强者赔偿的,以最高标准立即决定赔偿,如果在国家以及强者对弱者赔偿后仍然无法使弱者或上访者摆脱困窘的,可以邀请社会的慈善机关协助解决。
开辟勇士发泄场所。如果我们允许一些民间协会开辟决斗区域,开辟诅咒区域,是否可以解决一些诸如情感纠纷类的矛盾。如果我们有计划的引导好斗青年作为歌迷、球迷到体育场、演艺厅去发泄有没有可行性?我国有没有可能允许个别区域存在红灯区或者赌场?我们是否可以允许相关的勇士以生命为代价展示自己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