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并其他为民诉法草案能做更多工作的领导和专家们:
你们好
我叫李敬民,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市中原区石佛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合格者,1959年2月2日出生,具有下乡,从戎,会计,仓储,保管,职工学校副校长,企业法定代表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工作经历,对我国的立法活动有独到的关注与研究。
值此修改民诉法之际,特发函问候,祝福你们身体健康,工作愉快。
毋庸讳言,民诉法自颁布实施之后,为建立我国的民事法律诉讼秩序,构建民诉法律体系,宣传法制做出了划时代的贡献。
但是,由于民诉法的出台受到了各种环境的制约,民诉法体系以及配套领域与其他法律体系以及配套领域相比,成了我国目前引发和制造社会矛盾最多的体系和领域。
作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我们能够看到的是,大量的非必要判决、甚至有一些是与我国的法律条文、法学理论明显相抵触的判决充斥了司法部门的各级档案室内。
放眼民事诉讼领域,有理的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而进行民事诉讼活动,没有理的为了取得腐败分子制作的垃圾判决也在进行民事诉讼活动。
于是乎,越来越多的法官出现了,根据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这些法官无不成为面对社会公众的是非评判决策者,有个别的权威的部门或人士甚至成了面对社会公众的司法、立法、释法的唯一决策者。这种集司法、立法、解释法律于一人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导致民诉法秩序混乱也只能是在所难免。
我们可以负责的说,一部无良的民诉法,已经成为诱导人们放弃道德,放弃人格、败坏国人良知和品味的罪恶渊薮。
而公正难,执行难,申诉难,也就成了民诉法制造社会难以调和矛盾的三大无垠的车间。
抬头看,大量的申诉人为了一点蝇头小利甚至为了一个并不是大原则的是非标准涌到了北京,涌到了国务院,涌到了中南海,甚至涌到了国际相关组织住中国的派出机关。他们渴望能有人给他们公正,给他们清白,给他们保障,给他们维权。有的居然仅仅是为了一个简单的道歉。
怎么办,修改民诉法,重新设计民事诉讼规范,为人民法院系统一家统治民事诉讼领域设计矛盾的输出缺口,设计民诉生效法律文书的瑕疵补偿机制,已经成为目前民诉法领域中最为重要的任务之一。而这个任务就历史的也是必然的落在了各位专家和领导的肩膀之上。
我万分的荣幸能有机会给你们写信。
这不仅是中国文明进步的象征,更是中华民族腾飞的翅膀。
十几年来,本人对公正难,执行难,申诉难进行了多方位的研究,并设计了对应条款。
如果你们需要,我可以随时整理后邮寄给你们。
祝福愉快。
联系电话:13613822002 13592501591 037165537202 037167529860 工作QQ:
81090758
此信件已经于2011年10月26日8点33分通过邮箱发给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 某工作人员信箱。
2011年10月28日通过电话查询,该先生已经收到,称将提交给领导。同时接到其回信。该回信称欢迎将具体建议发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