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2日14点28分,根据各种报道判断,汶川可能发生了自然灾害-----地震.
全国人民包括领导人,都很关注这次灾难的救援和善后工作.
2008年5月19日14点28分,全国人民对这次灾难中失去的生命沉默三分钟,以悼念失去的生命.
当我们沉默之后,该不该思考一下呢.提出下列问题,愿与有兴趣的人共同探讨
一 我国有没有地震的预报预警以及救援机制,如果没有,应该怎么办.
有专家称,(2008年5月20日商报报道,地震后,第一天,人们的生存率达到百分之90,而一天以后的第2天则为百分之50到60,三天之后为不足百分之三十,这说明人们所说的72小时黄金抢救时机是有科学道理的 ,然而,在黄金抢救时机里,我们的救援人员在什么地方,有没有集结或者达到现场.丧失黄金抢救时机而失去生命的人有多少,谁应该承担责任.当然,现在还不是追究责任的时候,现在需要的是安抚.是疗伤.
政府有没有救援资金及物资的足够储备,我国至少要准备500万人同时受灾的各种储备,包括帐篷,粮食,原材料,资金,通讯\交通\能源\救援人才,救援体制等等.这些储备物资中的一部分平时可以放到企业进行流通,但必须存在而且经常接受数量的 核查并保证随时接受调动..
二 这次地震的原因\级别是什么,为什么没有被观察点 预测点发现.
有专家称,地震到来之前是可以预测的,包括动物,鸟类,鱼类都会有明显的 异常现象,但这些异常现象出现在汶川地震之前了,如果没有出现,为什么,如果出现了,为什么没有得到重视,是不是没有被发现,
当天,政府宣布是7\6级地震,后来是7\8级,后来又8级,理由是什么,是政治还是技术问题.
最近,有的人大力宣传所谓美国人也无法进行地震预报的信息,甚至称国人尽知的地震前动物异样现象没有科学依据,甚至说这些东西只有中国和日本人相信,不知道目的是什么,如果真的是这样,我们为什么要进行地震预报,没有可能的预报不是浪费纳税人的钱财吗,前不久,国家地震局负责人为什么在电视中告诉我们地震是可以预报的,是在愚弄我们吗,在唐山地震前为什么出现了准确的预报,尽管这些预报没有得到相关负责人的重视,
三 这次地震后如何重建,有没有规划,该不该提前论证.
本人认为应该结合土地的集约经营和城市化建设设立相关法规.保障地震带的空置,因为一些人离开原来的地方,可能会生活的 更好.能否直接让部分人员直接在外地就业,或者享受最低的生活保障后离开地震带是最好的选择.因为城市需要劳动力,而农村的土地集约经营必然空闲了很多劳动力.彻底改变劳动力远离父母和配偶的局面.因为劳动力离开配偶和父母不利于社会和谐的营造.因为他们在生活中最容易受伤,而他们受到的伤害最需要家庭亲人的慰抚
另外,我们还必须关注的是:现在的专家规划能不能把规划的 大门或者窗户开开,让更多的人知道他们规划的目的和依据.不知道这些规划的所谓专家会不会在规划的时候考虑到未来的 城市化集约体制,会不会考虑未来的水 电 人防 通讯 等等设施预留.该不会象我们今天城市一样的吧,今天的公路规划必须为明天的规划所取代,今天建,明天扒,不建不扒没有钱花的传说真的存在于规划专家的心底里面吗,果真这样,老百姓知道该怎么办
四 这次救灾的款项如何发放和使用.
能不能承诺并兑现对灾区愿意接受的人给予一般人平均三年工资的补贴,以帮助他们重建家园.或者有政府\志愿企业为他们直接按照规划部门的 规划把房子分给他们.
如果要预算,每人应该预算5年的平均工资.
有人甚至发现救灾的帐篷出现在高档住宅小区里面,是真的吗,为什么没有了回音.关于监督体制建立的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但即使是在皇帝执政的时候也可以建立监督体制.何况我们的政党比皇帝更有生命力.当然,如果能允许人民监督,那就更好了.
五 一方面是灾区有劳动力,一面却调动内地志愿者,有没有计划和论证.
能否对灾区人员进行培训,直接参与防疫\救灾\医疗护理等低技术含量的工作.能不能提出有本地人不用外地人的原则.
因为我们看到许多灾区人居然在外地打工,甚至找工作,这是为什么,一方面很多人到灾区,一方面灾区的劳动力只好流落的外地,这是为什么,有人进行调控吗,肉食者,究竟是为老百姓做事情,还是为了脸上贴金.
谁负责论证,谁负责调控,能不能出一个措施,让本地劳动力价值得到基本体现,让他们以工自救难道不可以吗,
六 各种预案应该进行至少5年一次的演练.和检查.
能不能把减灾 救援 自救知识作为义务教育的基本内容之一.能不能设立减灾日.并在这一天进行减灾教育和减灾预防工作检测并考核.
比如部队只能的全面化,作为部队,应该成为工作队,宣传队,战斗队,这就需要考虑部队储备心理救助 抢险 建筑 机械 通讯 电力 医疗人才,建议一个连队至少要有一个专业人才.象目前的政工干部,该不该让那些心理咨询师担任,或者能不能让他们掌握必须的心理咨询 安抚知识和技巧.
比如建立矿山救援 部队救援 民间救援的统一调度和指挥,并理顺各方的经济利益以及相关责任的配置,
能不能将救援工作的工作量进行经济量化,允许民间的 救援机构承担部分区域的救援责任.
能不能将救援工作国际化,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可以向国际社会求救,取得他们的支持,哪怕 后来报答他们.
如何协调国防设施以及其他设施的保密问题和救援公开的矛盾问题.特殊单位比如金融\国防等重要部门由谁负责用什么方法进行进行救援.是否允许民间组织和个体进行救援.
七 如何能让没有受灾的群众既关注救援,又没有压抑.
现在很多没有受灾的人说受到压抑,理由和原因该不该社会关注.这些问题如何解决.我们能不能 因为一部分人受灾就让更多的人受到压抑.
捐款行动有没有给社会成员带来伤害,是应该检讨的重要问题之一.因为捐款行为的倡导是社会爱心的教育活动,但是,如果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如果让一些人带来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则会失去捐款的 意义.
现在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是:既然捐款数额有了,那就 只能摊派,而摊派的结果和表现形式往往是强制.
很多人居然公开打压捐款不多的人或者舆论,这是为什么,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困难的人必须捐款还是首先要保命,即使不存在饥饿问题的 人是不是必须倾囊而出,不考虑自己的生活而救助灾民,该不该设置法律的底线
八 如何建立大灾\救援的各项工作的评估\监督机制.
大灾是必然,但预防和救援却可以使人们的损失减少,精神少受到伤害.谁负责这项工作,谁来 监督,谁参与评估.
九 建立保险机制,规避政府风险
有没有可能建立全民参加的社会\商业保险,国家有没有可能向国际保险公司投保,从而减轻国家或者政府的支付负担.
或者由社会保险机构 商业保险机构 国际保险机构 三者同时进行,酌情分担支付义务.
十 倡导慈善事业
我国的慈善事业有没有具体的 责任,有多大的支付能力,这些慈善事业多少是国家的,多少是民间的 ,该不该统筹计划一下,并划分基本责任.至少要使他们起到润滑的作用.
问题提出了,有兴趣可以直接找我啊
本人电话:65537202 我愿意参与各种救灾法律(包括提案,议案)的起草论证工作.
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最近需要参加房改,但没有最近,为了使甲方顺利参加房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负责支付甲方参加房改的 所有资金.
二 甲方承诺取得房屋产权证书之后,在政策允许过户的两年之内,将产权过户给乙方.
三 乙方承诺甲方将产权过户后,甲方仍然在有生之年对该房屋有居住权.
四 本协议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