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省人身损害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各项标准
(根据2014年2月28日《2013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整理)
根据《2013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或2014年一审辩论终结前,河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河南省法院在审理中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2013年(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河南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98.03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3732.96元/年【新数据未公布,仍沿用去年数据】;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475.34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5032.14元/年【新数据未公布,仍沿用去年数据】;
河南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7958元/年
附:《2013年河南统计年鉴》
河南统计年鉴―2013
http://www.ha.stats.gov.cn/hntj/lib/tjnj/2013/indexch.htm
5-17:各种分组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2012年)
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1、农、林、牧、渔业为24457元/年。
2、采矿业为55899元/年。
3、制造业为33936元/年。
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为45252元/年。
5、建筑业为32746元/年。
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为44421元/年。
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为45120元/年。
8、批发和零售业为31485元/年。
9、住宿和餐饮业为27404元/年。
10、金融业为63376元/年。
11、房地产业为37211元/年。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31270元/年。
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为46603元/年。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为32018元/年。
15、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为29041元/年。
16、教育为39843元/年。
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为39414元/年。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为31648元/年。
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为34137元/年。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7958元/年;
河南省统计网
【2013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http://www.ha.stats.gov.cn/hntj/zwgk/zwdt/gggs/webinfo/2014/02/1392947281458294.htm
2013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统 计 公 报
河南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
2014年2月28日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省总人口10601万人,常住人口9413万人。出生人口130万人,出生率12.27‰;死亡人口72万人,死亡率6.76‰;自然变动净增人口58万人,自然增长率5.51‰。城镇化率达到43.8%。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475.34元,比上年增长12.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98.03元,比上年增长9.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根据2012年12月起实施的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204元,比上年增长11.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
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349.5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123.2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741.3万人,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10.5万人。
全年共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36.63亿元,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31.05万人。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53.26亿元,农村享受最低保障人数389.83万人。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9.44亿元,救助107.96万人次。
年末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院床位27.86万张,收养人数23.48万人。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2955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531个。全年销售福利彩票61.8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8.05亿元;接受社会捐赠3201.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