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家论坛  小股东的知情权  保护小股东还是法律空白 长江出版借壳*ST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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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楼

保护小股东还是法律空白 长江出版借壳*ST源发

看:长江出版是如何侵吞民营小企业的

    我们是武汉美亚电气有限公司,在此我们控诉湖北省长江出版传媒集团在进行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采取流氓手段,严重侵占我们小股的东利益。 

    我公司于2006年8月以溢价1.90元/股的价格入股湖北长江新华数码有限责任公司(后简称:新华数码)117万股,占“新华数码”总股本股的39%。“新华数码”的另一大股东是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后简称:新华书店),占总股本的61%。“新华书店”是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后简称:长江出版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新华数码”的宗旨是利用“新华书店”这个平台,顺应网络信息时代的发展趋势,针对特殊的顾客,建立起一个是以销售数码信息产品为主,并配以高档次信息服务的连锁经营模式。从我司入股后的三年中,在我司与“新华书店”的共同支持下,“新华数码”在湖北全省打开了局面,建立了五十多个省内地区、市、县经营网点,并完全成6千余万的销售额。“新华数码”成功的经营模式在社会上引起良好的声誉。全国许多地方的新华书店多次派人来“新华数码”参观取经。在这几年发展中“新华数码”有少量亏损,但亏损的原因一方面因为扩张速度较快,另一方面是因为“新华数码”向新华书店每年交的场地租金与营业额挂钩,占营业额的10%。 

    2008年,“长江出版集团”要进行股份制改造了,他们看上了这个公司的发展前景,想把它的业务并入改制后的股份公司。这本来对我公司是一件好事,但“长江出版集团”在随后的做法却对我们公司是灭顶之灾。 

    “长江出版集团”先是派“新华书店”和我司谈判,想把我们公司的股份全部购买,他们开始提出的价格是0.9元/股,由于价格太低我们没有同意。但奇怪的是,接下来的谈判,他们把价格一次比一次压得更低,并且只口头和我们谈,不肯签署任何文字性的会议纪要。到后来他们居然提出以20万元低价收购我司股份,遭拒后又让我司把股份按0.10元/股低价卖给他们指定的某个私人,新华书店董事长当时还说:“如果不卖,你们会血本无归。” 

    在想压低价格收购我公司股权不成功后,他们就开始采取流氓手段,一方面利用大股东的控制权将“新华数码”的经营瘫痪,一步步搞垮“新华数码”。在没有召开董事会的情况下,他们调走“新华数码”总经理,任命一位代理总经理。这位代理总经理整天无所事事,说他的任务就是来把这个“新华数码公司”搞垮的。另一方面,他们又另起炉灶,新成立一个湖北文讯通数码通讯有限公司。这个新公司的法人代表就是“新华数码”法人代表,新公司在经营场地,经营产品,经营模式都和“新华数码”完全一样,甚至把“新华数码”负责业务的副总经理、业务骨干均调往新成立的“文讯通”公司继续担任原职务。在此过程中,他们不顾我司多次制止,不理会我公司要求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的请求;暗箱操作,逐店撤回“新华数码”的商品。并将各个网点的经营权交给了新成立的“文讯通”。其办公室、营业柜台、营业场所、空调设备、办公用品等等全部都是“新华数码”原来购置或装修的。至此,“新华数码”的一切资产和经营权都被“长江出版集团”一步步抢走。 

    “长江出版集团”在整个过程中是操控者。在他们眼里,公司就是自己的,其余股东就是粪土不如。我们觉得这种人管理的公司上市后,更不可能考虑股民的切身利益。这样的强盗高管管理的公司,可能就只会抢劫股民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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