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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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敬民论小股东利益
茫茫人海,要找到一个个体利益是很难的,然而,如果一个个个体消失了,人海可能也就不存在了,
在当今这个各扫门前雪的年代,当自己不是小股东的时候,或者即使是小股东,但没有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很难让自己关注这个课题,
然而,当刘少奇极力推崇毛泽东的个人崇拜的时候,当其随和最高领导人的意志而不愿意分权的时候,其即使拿着宪法,也不可能在国家主席的位置上保护自己的生命,更不要说自由和健康,国家主席尚且如此,何况百姓乎
打开报纸,多少无辜的人被判决死刑,而直到所谓的真凶出现或者受害人复活,才能给无辜的人昭雪,而真凶出现或者受害人复活的比例又有多少呢,人命如此,何况一般利益呢,
小股东作为个体利益,是公司甚至是社会的基础,没有小股东利益,就没有社会资本的基本保护,更没有社会信誉和正常的经济活动,本人窃以为保护小股东利益已经到了必须立法的境界,不知各路大神以为然否.
其实,讨论小股东利益和讨论公众个体利益一样困难,因为所谓的集权,所谓的法人负责,其实是独裁和掠夺,因为权利,分子在不受约束的情况下必然会考虑自己的利益,而忘却了公众利益,
怎么办,希望大家发言
谢谢各位关注这些问题,谢谢,待我们的国家真的走向法制.我一定在所有的会员心目中为你力一座永远存在的丰碑,谢谢,
李敬民叩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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